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国家重点实验室”)于2020年3月经科技部和重庆市政府正式批准依托重庆医科大学建设以来,以领先国际的超声治疗技术为主线,开展临床及相关基础研究,着力关键技术突破,促进聚焦超声技术的临床应用,引领聚焦超声医学诊疗理论和技术的发展,为我国聚焦超声科学和产业的发展提供理论、技术和人才的有力支撑。根据重点实验室学术交流与科研需求,现发布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一、实验室主要研究领域
国家重点实验室针对加强聚焦超声技术临床应用研究体系建设,开展超声诊疗核心技术研发和临床医学研究,促进民众健康及服务健康产业发展,实现“诊疗——让病人受伤害更小”美好愿景,保持我国在超声医学无创治疗技术研究领域的国际领先水平。
二、本年度开放课题主要资助研究领域
围绕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建立聚焦超声目标疾病专病队列为主导,各申报单位在专病队列中选取具体研究内容,建议以真实世界观察性/分析性研究为主。本年度开放课题拟优先资助以下研究领域:
(一)胰腺癌队列
(1)聚焦超声与系统治疗联合方案
(2)患者全程管理
(3)疾病负担及卫生经济学
(二)子宫腺肌病队列
(1)医患共同决策模式
(2)聚焦超声与中医药联合治疗
(3)治疗后患者综合管理
(4)远期生育结局
(5)疾病负担及卫生经济学
(三)宫颈疾病队列
(1)宫颈疾病及HPV感染流行病学及治疗现况
(2)患者心理状态及变化轨迹与决策关系
(3)疾病负担及卫生经济学
(4)聚焦超声治疗宫颈疾病的适应症探索
(四)聚焦超声治疗的新适应症或者新方法探索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面上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承担科研课题或者从事相关研究的经历;
(2)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需有2名本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4)申请人应联合实验室人员合作申报。
(二)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经历;
(2)研究团队发表聚焦超声相关SCI论文至少1篇;
(3)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4)申请人应联合实验室人员合作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下载《申请书简表》、《申请书》和《科研诚信承诺书》,按格式和内容要求认真详细填写,《申请书简表》、《申报书》A4纸打印一式三份,《科研诚信承诺书》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到本实验室;相关的电子文档发送到实验室(邮箱:nieyuxian@cqmu.edu.cn)备案。
(2)申请人可将书面证明的研究成果作为附件附在申请书后以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但不作为申请的硬性要求。
(3)关于申报的相关要求在申请书简表和申请书中均有说明,填写时若与本指南有异议,以申请书简表和申请书具体要求为准。
(4)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开放课题,主持在研的开放课题仅限1项。
(5)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17点。
四、有关申报说明
2021年度开放课题拟设立开放课题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开放课题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两类。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填写2022年1月—2023年12月。
(一)资助强度及周期
(1)重点项目拟资助1-3项,平均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承担单位匹配经费不少于1:5。
(2)面上项目拟资助10-20项,平均资助强度为5万元/项,承担单位匹配经费不少于1:5。
(二)考核指标
(1)重点项目培养聚焦超声相关临床科研人员不少于2人,公开发表SCI论文(本专业前3)或核心期刊(中华牌系列期刊)不少于2篇。
(2)面上项目培养聚焦超声相关临床科研人员不少于1人,公开发表SCI论文或者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
(3)项目申报应包含实验室合作研究人员,研究成果注明项目资助编号,具体要求详见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五、联系方式
(1)课题咨询服务与管理:聂宇贤023-63303353,13883164629;
(2)监督与投诉: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023-68485021;
(3)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收件人:杨思源,联系方式:18523676998,邮政编码:400016。
附件一: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二: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书简表
附件三: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书(模板)
附件四:科研诚信承诺书
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