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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管理规章制度—— 声学实验室

时间:2020-11-10 点击数量:

第一条 实验室主要开展相关声学及工程学方面知识的基础实验研究。

第二条 在本实验室开展实验的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实验室具体情况为其安排好实验时间。

第三条 进入实验室前,应换上清洁的工作服,入室前必须进行相应的登记,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四条 实验前应检查本次实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实验。若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报告实验管理人员。

第五条 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实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实验仪器。

第六条 使用实验仪器前,必须仔细阅读该仪器的操作说明书,并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进行实验。实验室贵重仪器,必须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实验。若在实验过程中,出现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妥善解决。

第七条 实验中应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详细记录本次实验的过程,特别是在调校信号过程中,应做到细心、耐心。

第八条 实验过程中,必须保持实验室内的环境整洁,严禁大声喧哗、嬉戏,影响他人实验;禁止吸烟、随地吐痰。

第九条 实验中损坏实验室仪器者,必须照价赔偿。

第十条 实验结束后,必须认真做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室管理人员将检查实验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经确认没有故障后方可离开本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