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下载专区> 正文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量:

为保证研究生能顺利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按时毕业,现将论文答辩的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毕业研究生在申请论文答辩前,应完成规定年限内的所有培养方案要求。

二、答辩资格审核研究生须于论文答辩前两周将下列材料交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相关答辩材料:

(一)统招硕士生须提交培养手册、训练手册(专业学位硕士)、答辩手册;

(二)在职硕士还须提交加盖人事部门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三)统招博士须提交培养手册、训练手册(专业学位博士)、答辩手册、撰写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标书复印件;

(四)在职博士还须提交加盖人事部门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专家推荐书;

(五)学位论文盲评结果返回前参加答辩,须提供本人和导师签字承诺书。

三、评阅人及答辩成员:

(一)硕士论文答辩评阅人2-3人(外单位专家1人),答辩委员会3-5人(外单位专家占1/3),成员至少应是硕士生导师,同一单位不能同时聘请2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为校外专家。

(二)博士论文答辩评阅人至少由8位专家组成,其中3位为校外盲评专家,由研究生院统一送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阅,3份评阅意见须都通过;另外5位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其中1/3以上的为外单位专家,2/3以上的专家为博士生导师,同一单位不能同时聘请2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聘请校外博士生导师担任,5位专家亦参加论文评阅。

四、答辩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

全年有两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研究生须根据每年发布的《关于做好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暨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关事项。

五、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后,应将实验记录本和其他原始资料交导师或所在科研平台保存,并向院系递交业务档案资料,由院系在学术/教授委员会召开后,将研究生业务档案材料报送研究生院,须提交的档案材料明细及整理具体要求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业务档案材料整理规范》。

六、答辩经费:研究生论文答辩经费使用遵照《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重医大文〔2014〕348号)执行。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