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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进入科研平台实验管理规定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量:

为了加强研究生科研实验能力培养,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及培养过程的管理,结合《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特对加强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进入科研平台实验的管理及考核做如下规定:

一、研究生

(一)时间要求

1.所有学术学位研究生在开题报告前,须向科研平台提出实验申请,并得到导师和平台负责人的批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别在每年3月1日和11月1日之前向所在院系提交《研究生进入平台申请表》,院系汇总后递交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2.所有学术学位研究生须进入科研平台实验室进行科研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二)考勤和纪律要求

1.所有学术学位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中须注明完成实验的平台名称及时间段,不得随意变更实验室。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作实验或者因为专业特殊性不用进实验室的研究生,须填写《研究生变更平台申请表》或撰写相关说明信并报研究生学院批准。

2.各个平台研究生须随时携带实验记录本及其他相关的实验资料等,以备主管部门随时查验。研究生每周须向科研平台管理人员提交实验进展情况报告或文献阅读报告的电子文档,每月提交一份实验完成情况汇报的纸质文档。

3.进入各个平台的研究生,须在平台管理老师处按时考勤,并将实验结果报管理员处签字备查。研究生发表的文章中如需使用科研平台实验数据,须填写《实验数据确认表》,并经过导师、平台日常管理员和平台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4.研究生进入平台进行科研工作,须积极主动的组织和参与相关学术活动,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研究生学院随时抽查。

5.各个平台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科研平台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导师

(一)导师见面制度

所有导师或者委托的实验室PI等管理人员每周必须与研究生在实验室见面二次以上,指导和检查研究生学习及研究情况,并留下相关记录备查。

(二)平台讲座制度每个在平台上的导师每学期至少要有一次专业讲座,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由平台管理员汇总,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

(三)导师检查制度

各个平台的PI类导师应该建立工作记录册,记录指导学生及实验工作检查情况,每两周抽查并签阅实验记录,以备主管部门随时查验。

(四)拟外投学术论文审查制度研究生发表的文章中如需使用科研平台实验数据,须填写《实验数据确认表》并经过导师签字确认。

三、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

(一)对研究生开题报告的检查在每年4月底前将本院系研究生开题报告的题目及所在实验室汇总,一并上报研究生院备查。

(二)对研究生实验记录的检查每个月至少检查一次研究生实验记录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作好记录以备主管部门查验。

四、科研平台管理人员

(一)培养计划审查科研平台须制定专人负责对进入平台的研究生进行日常管理,并协助研究生导师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

(二)开题报告检查所有学术学位研究生开题之前,须由导师和科研平台负责人审核确认预实验数据真实性,方可开题。

(三)实验记录检查科研平台每学期组织专家组对实验记录进行检查,全面检查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研究生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拟外投学术论文审查研究生发表的文章中如需使用科研平台实验数据,须填写《实验数据确认表》并经过导师、平台实验室负责人和平台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五)学位论文真实性检查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之前,学校组织科研平台专家组通过实验记录、仪器使用登记等手段检查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对论文中的数据、图片进行核实,严查数据的编纂、篡改以及内容的剽窃。

五、处罚

导师、研究生、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若违反以上规定者,学校研究生学院及平台主管部门将作出相应处罚。具体处罚措施为:

(一)研究生

1.未按实验计划按时进入实验室者,一经查实,可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者警告处分,并延迟半年答辩。

2.不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研究生,可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者警告处分,并延迟一年答辩。

3.没有经过科研平台确认的实验数据不得作为毕业论文的研究数据,一经查实研究生将不能参加正常毕业答辩,须补充实验,并延迟半年答辩。

(二)导师如导师监管不严,致使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经学校主管部门研究,可给予该导师减少招生指标或者停止导师招生资格的处罚。

(三)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如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监管不严,致使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一经查实,经学校主管部门研究,可给予减少该院系招生指标的处罚。

(四)科研平台管理人员如科研平台管理不力,致使研究生在实验室出现严重违纪并造成严重影响,报学校科研处,经学校主管部门研究,将取消该平台年度优秀平台评选资格。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校研究生,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