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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关于2021年第一批开放课题评审验收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12-11 点击数量:

按照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有关管理规定,经个人申请,专家评审,主任办公会审议,现对近期验收的开放课题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向国重实验室重新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验收申请及新的佐证材料;认为评审过程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并确有证据的,应实名向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诉,以便进一步审查核实,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联系:

(一)课题咨询服务与管理:方媛 18883939267

(二)监督与投诉:聂宇贤 023-63303353、13883164629

(三)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 023-68485023

 

 

 

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