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1.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高声压操作规范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
2.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3. 非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本中心其他部门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实验室,需向实验室管理人员联系并填写《非实验室工作人员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
4. 外来参观人员需由实验室主管领导或指定专人带领方可进入,外来参观活动负责人应提前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并告知需要准备的参观项目和参观时间。涉及实验室机密内容的参观活动,外来人员应在进入实验室前签署《保密协议》,并协助完善《外来人员参观登记表》。
5. 如需在高声压实验室进行实验的人员,需提前3天进行实验预约,并填写《高声压实验室实验预约申请表》,详细描述实验名称、实验条件、实验设备、参与人员、实验时长。实验室管理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实验预约结果及实验时间安排。
6. 进出实验室人员必须从专用通道进入、离开。
7. 工作时间,实验室内严禁做与实验无关的内容,如聊天、会客、带小孩。
第二条 实验室清洁制度
1. 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在指定区域更换实验室专用鞋、工作服,衣物整齐存放在指定区域的专用衣柜,自己负责进行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 外来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需指定区域更换实验室公用工作服及鞋套。外来参观人员需在实验室管理人员引导下更换实验室公用白大褂及鞋套。公用工作服、白大褂、鞋套由清洁人员定期清洗。
3. 禁止穿戴实验室专用鞋和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4. 爱护公共卫生,保持各室整洁。不得乱扔废纸、污物,不得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不得向下水槽乱扔茶羹及其它废弃物。
5. 每天下班前由值班人员清点实验室仪器设备,保证其归还原处,完成实验室日常清洁,保持实验室整洁。
6. 实验室由保洁人员负责定期清扫,做到地面光洁,仪器、桌椅、门窗无尘埃。
第三条 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 实验室内设备仪器应有规范标签,整齐摆放。
2. 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建立设备仪器状态登记本,各实验设备仪器指定专人负责。每次实验前,负责人需对设备仪器进行检查,并登记设备仪器状态。使用人员在完成实验后填写使用人员、时长、设备仪器状态,并将仪器归还原处。
3. 负责人需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调校、维护。统计设备仪器使用频率,及时更换疲劳易损部件,并做好更换、维修记录。
4. 仪器设备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精密仪器需经专门培训方能操作。
5. 发现仪器故障,损坏,丢失,必须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并上报实验室主管领导研究处理。
6. 实验室重要物品、设备和仪器不得私自带出实验室,如需外借必须填写《高声压实验室仪器借用申请表》,并由实验室主管领导(价值5万以上设备)或实验室管理人员(价值5万以下设备)批准,并登记实际借出与归还时间。
7. 外来实验人员,必须培训、在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实验。
第四条 实验流程规范要求
1. 实验前,必须制定严格的实验计划和方案讨论,外来实验人员必须提前进行实验预约。
2. 实验前,设备负责人检查实验所需仪器设备状态,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 实验中如需使用高压舱,需严格按照严格操作规程进行,并由高压舱负责人亲自进行操作。
4. 详细登记每次实验名称及实验人员,建立实验流水。
5. 详细记录实验条件准备过程,包括水处理、加压装置、阻抗匹配等环节,对各操作时刻及行为进行描述。
6. 详细记录实验时间、天气、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条件(换能器型号、阻抗匹配状态、水含氧量、水电导率、介质温度、功率源、检测仪器型号、示波器型号等)、实验方法、实验内容、参与人员、实验总结等内容。实验过程中的异常状况在实验记录中应有详细描述。
7. 规范实验数据文件命名,文件命名应包括典型实验变量,光纤扫场数命名规则:日期_数据类型_集声器描述_激励频率_测试手段及灵敏度,例如:20141201_X轴声场扫描_0.4MHz耐压_451kHz_Onda光纤_M5.2。方便实验数据查找与整理。
8. 实验后,关闭所有仪器设备,将其整齐归还原处,详细填写设备使用状态,及起止时间,并由设备负责人检查确认。
9. 及时形成实验报告,定期对实验数据进行备份存档。
10. 外来实验人员的实验记录需在高声压实验室进行备份。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责任
1. 为确保全体实验人员人身安全及实验室财产安全,进入实验室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入实验室人员需通过高声压实验室安全培训,具备在实验室工作的基本安全意识。
2. 设立安全三级职责:项目负责人、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安全员。
3. 实验人员需严格按照各仪器操作流程对仪器设备进行操作。
4. 在进行加压实验时,必须由高压舱负责人亲自对高压舱进行操作,并在实验室安全员指导下进行,严禁其他人员私自操作。
5. 高声压实验室安全员,必须每日进行实验室内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操作过程中保持实验室的清洁,保管好实验数据及实验记录等材料,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定期联系相关单位对设备进行检测及校正,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6. 实验室安全员负有定期对各设备仪器检查、维护的责任,督促易损部件及时更换,排除安全隐患。
7. 实验室内所用实验试剂由专人分类登记保管,特别是易燃、易爆、及剧毒药品和强酸、强碱性试剂要建立详细使用记录,规范危险实验试剂废品的处理。
8. 实验室各工作人员必须会操作灭火器及消火栓等消防设备,以应付突发性事故,安全员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更换有问题的消防设备。
9. 实验完成后,当日值班人员检查水、电、气体及危险品使其处于安全状态,并作值日登记。
第六条 实验室处罚条例
1.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予以口头警告,并限令整改:
(1)未穿戴实验室专用鞋和工作服进入实验室,或穿戴实验室专用鞋和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2)未经专用通道进出;
(3)实验室内物品缺少规范标签,未整齐摆放;
(4)未按安全规范操作实验设备者;
(5)未经过实验人员允许私自操作设备者。
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予以罚款100元/次。罚款纳入项目组公共经费收支管理:
(1)对口头警告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行为;
(2)在实验室做与实验无关内容的;
(3)实验室内饮食、吸烟等破坏实验室环境的行为;
(4)外来人员未签署保密协议的。
3.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实验室人员有权不予接待:
(1)对口头警告或罚款无效、且不予整改的人员;
(2)未进行实验预约,或未填写高声压实验室实验预约申请表;
(3)非实验室人员在无实验室主管领导或指定专人带领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