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
1. 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对重点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2. 一般性的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应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
3. 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情况;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协调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可以治疗和预防该污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防性用药;留取暴露人员相应的标本备检,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
4. 建立意外事故登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和程度、接触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采用药物预防疗法;定期检测的日期、检测项目和结果。
第二条 意外事故现场处理方法: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时,如针刺损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医学处置(根据事故情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根据生物安全危害度和暴露程度,现场初步评估职业暴露危害程度和选择处理方式。
1.化学污染: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在发生事件后的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2. 锐器刺伤:
(1)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采用相应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2)意外受伤后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学校有关部门。
3. 皮肤、粘膜、角膜被污染
(1)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或其他化学物质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2)若患者的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3)及时就诊,请专科医生诊治;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4. 标本污染
(1)棉质工作服、衣物有明显污染时,可随时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60分钟,然后冲洗干净。
(2)若地面被明显污染,用1000-2000mg/l有效氯溶液撒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表面,保持30-60分钟,再擦除,拖把或抹布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小时。
(3)仪器污染应考虑消毒方法对仪器的损伤,和对检测项目的影响,选用适当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