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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0-11-10 点击数量:

为了加强和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坏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化学危险品,系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放射性性质的固体、液体、气体以及细菌病毒,不包括一般的化学用品。

根据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节约开支的原则,化学用品必须由报批学院统一采购,并集中在学校指定的危险品仓库进行存放管理。

采购单位、专职采购员应具备国家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合格条件。只有采购储存许可证。

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备案。

化学危险品保管应具有相应的防火、防爆、隔离、静电、监测、报警等设施,库房物品的保管需科学化,化学危险品要储存在通风、低温、阴凉、干燥的房子内,特别要注意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品不能堆放在一块。

加强化学危险品存放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化学危险品管理人员要学习保管业务,掌握保管方法和危险品燃烧的灭火知识及其他应急知识。

危险品的供应工作,应根据危险的不同性能分别对待,贵重、稀缺、危险性大的物品要严格控制,剧毒品必须经院领导签字,方可供应。

对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出、库必须精确计量和记载,库存的各种物品,根据原始凭证,及时增减记账,定期进行账物核对,严格做到账物相符。

学校统一购买及使用化学危险品后,必须由专人保管在合适的存放地点。登记、发放手续齐备。

第十条 采用化学危险品进行实验室需要谨慎小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时应有人监护。

第十 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有毒、带菌、腐蚀性的废气、废水和废物。谨防污染环境。

第十 接触化学危险品以及病毒的仪器设备和器皿必须有明确醒目的标记。使用或及时清洁,特别是维修保养和移至其他场地前必须进行彻底的净化。

第十 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地方应具备急救器材和用品,人员具备消防、急救能力。并有定期检查训制度。

第十 负责购买储存、使用保管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十 定期检查,奖优罚劣,严防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