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实验室平台> 规章制度> 正文

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值班安全制度

时间:2020-11-10 点击数量:

为了维护实验室的安全,加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工作日值班

    第一条 值班人员职责包括预防临时事件的发生及采取各项必要措施,原则上每天负责检查会议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实验室等,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不良事件的发生,并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日志。

第二条 每日上、下班均必须对各实验室内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第三条 定期检查本实验室的门窗是否牢固,水管、电路是否有破损、老化等情况。若有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并提出解决办法。

第四条 工作人员下班后原则上请自行关闭照明灯、电脑、空调、门、窗户等,若发现以上等未关闭者,不良后果由该办公室全体人员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发现未关,追究最后离开人责任并罚款5-10元。

第五条 若发现电脑一夜未关闭者:罚款10元;若发现空调一夜未关闭者罚款现金50元,若发现实验室照明灯、走廊边门、窗户未关闭但未发生不良后果者罚款现金20元,以上如发生不良后果者,按损失进行赔偿后并罚款100元。

第二章 周末、节假日值班

第六条 时间:早上9:00-下午17:00,其中12:30-13:30为午餐时间。

第七条 值班人员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或者早退,不定时巡查整个实验室区域确保实验室安全,并做好巡查记录。

第八条 周末值班人员午餐需外出吃饭请检查门、窗等,安全无误后再外出就餐,下班后先打电话给安全管理员,再次检查门、窗等,安全无误后再离开。

第九条 值班人员若有临时事件的发生未及时处理,按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