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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办法(试行)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量:

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确定学位论文选题、提出研究计划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评议是强化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学术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的组织和实施,促进研究生顺利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题报告时间

开题时间应在第二学期末,最迟不超过第三学期初。

二、开题报告评议对象及要求

1.对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专业学位人员)。

2.要求:专业学位博士生应达到申报国家级科研课题水平,要求有创新性、研究成果有可能在高水平杂志发表。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专业学位人员)的选题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或专业实践工作,学位论文应符合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与同层次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同质化管理

三、开题报告主要内容

1.选题目的和意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重点阐述临床或专业应用的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本研究的主要内容,拟解决的主要科学问题;

3.研究方法及关键技术路线;

4.研究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5.完成研究的工作条件;

6.研究经费预算;

7.研究进度及具体时间安排;

8.预期成果。

四、组织形式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和非临床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开题由院系统一组织;纳入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的临床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可由科室或教研室统一组织。

2.专家小组由本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开题专家小组要求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3~5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专家小组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3~5人

五、评议程序及标准

1.专家组组长主持开题报告会:研究生用PPT陈述开题报告内容(原则上硕士生5~8分钟、博士生8~10分钟);专家小组指导5~10分钟。

2.专家小组根据研究生的汇报和《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参照《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指标》进行评分,并提出是否同意开题的审查意见。对博士研究生的开题尤其应从选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是否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及应用价值,是否为本专业前沿或重要课题,能否做出创造性成果等方面加强评议;对临床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开题应重点考查是否为临床研究、是否具有专业应用价值;对非临床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开题应重点考查是否具有专业应用价值。

六、组织管理

1.对研究生的要求:

(1)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收集有关文献资料,参加科学研究预实验/预试验/预调查等,完成文献综述(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参考文献引用不少于30篇,其中博士研究生近5年文献占比不低于50%,外文文献比例不低于50%),确定研究选题后方可开题。

(2)研究生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经导师审查并签署初步意见后,方可提交给院系并转交评议专家。

(3)博士研究生开题前须出具查新报告(有科研项目支撑的选题除外)。

(4)如无法按照培养计划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生需在院系进行开题报告评议前一周,提交《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延期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延期开题半年以上的,毕业时间相应延迟。

5)开题报告评议结束后,研究生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修改原开题报告并经导师同意后,应及时填写研究生培养手册中“开题报告”相关内容,完善签字程序,同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开题报告计划表”和“开题结果录入”

2.对导师的要求:

(1)加强对学生选题、可行性预实验等环节的指导,减轻学生选题中承担的风险。

(2)应严格审阅开题报告书和文献综述并签字,对其内容落实导师指导责任。

(3)原则上应参加开题报告会,以确保和评审专家的有效沟通和全面交流,督促学生认真落实专家的整改意见。

3.对院系的要求:

(1)开题报告评议开始前:

①应督促和指导研究生、导师做好开题报告评议相关资料准备。

②应制订具体考核方案和日程安排,并于考核前一周报研究生院,日程安排一经上报,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改动。

2)开题报告评议过程中:院系管理人员应全程参与开题评议考核,了解研究生学习情况,及时解决研究生培养管理

中存在的问题。

(3)开题报告评议考核完成后一周内:

①应督促研究生及时完善培养手册和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督促导师完成审核。

②应完成培养手册和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院系审核工作。

③应报送“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1-5)纸质、电子版至研究生院。

4.学校研究生院将全程监督、抽查各院系的开题评议管理情况,督查结果将适时公布,并纳入院系研究生培养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七、评议结果及处理

1.评议结果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暂缓通过、未通过四类(专家评分平均分80分以上为通过;60~80分之间专家可结合实际情况判定为修改后通过或暂缓通过;低于60分为未通过)。评议结果作为研究生评优评奖的重要参考。

2.暂缓通过者半年后重新开题,延迟半年毕业;未通过者一年后重新开题,延迟一年毕业;无故不参加开题者参加下一年开题,延迟一年毕业。

八、更换选题

1.为确保选题顺利实施,研究生开题前应充分准备,导师及开题评议小组应严格把关。原则上开题后不再更换选题,特殊情况需更换选题的,研究生须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更换选题申请审批表》,经导师同意后,向院系提出更换选题申请。

2.更换选题应重新开题,由院系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3~5名校内外专家采用现场或通讯评审的方式进行评议,并报院系学术/教授委员会审核。

3.更换选题后的开题评议相关费用由申请者承担。

九、复议

1.学生或导师对开题评议结论有异议的,可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复议申请表》,在评审书面意见正式下达后三天内向院系提出复议申请,院系一周内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申请。导师无故未参加开题报告会的,原则上不能提出复议申请。

2.研究生院对复议申请审核后决定是否复议。

3.决定复议的,由院系在一个月内组织3~5名校内外专家采用现场或通讯评审的方式进行复议,并报院系学术/教授委员会裁定。

4.复议相关费用由申请者承担。

十、本办法由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从发文之日起执行。《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实施办法(2012年修订)》同时废止。

附件1 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附件2 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

附件3 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指标

附件4 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延期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

附件5 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更换选题申请审批表

附件6 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复议申请表